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学生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7    已浏览: 120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19〕22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19〕3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学生留学项目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资助人选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在读学生,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遴选通知,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主要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4、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 3–12个月。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均由江苏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学生应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
2、江苏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顺序装订。
3、我校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前7天。请各申请学生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江苏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4、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省教育厅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请各申请学生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将不予审核受理。
5、相关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处。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联系人:林老师,咨询电话:86330254。


                                                                                  国际交流处
 
                                                                                  2020年1月6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