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承办国际及港澳台会议审批表 |
发布时间: 2020-06-08 已浏览: 91 次 |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上级要求,来自3个国家及地区、10位外宾参加的、由本校相关部门(单位)举办承办的国际及港澳台会议,需提前向江苏省教育厅申报。待批复同意后,方可举办承办此会议。 请于“会议”举办前3个月,填报此表格,报送国际交流处(科教城校区 明行楼506室)。咨询电话:0519-8633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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