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作用,针对国(境)外留学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经2016年1月8日常州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对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或相当于学术论文的学术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在学校规定的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在国(境)外正式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的外文论文视同省级以上期刊);或申请并公开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的发明专利一件;
2.提交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常州大学;
3.提交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署名顺序需是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二、硕士研究生撰写的与学位论文研究有关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四、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