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办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通行证请参考常大委〔2025〕40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普通教师申请因私出国(境)、办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通行证,请参考常大〔2025〕44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其他事项(点击标红处可下载相应附件):

1. 开具英文在职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名章)

第一步:完成《常州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普通老师适用)《常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处级干部适用)

第二步:从财务系统中导出带水印的工资单。

第三步:按照模板撰写《英文在职证明,请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要注意:英文在职证明中税后(after tax)收入和税前(before tax)收入是不一样的,部分领馆申报签证时要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请确保在职证明中的收入情况真实可查。

第四步:登录“一网通办”—“办事大厅”-“校级印章使用申请”,申请行政公章(常州大学)和校长签名章,“材料审批主管部门”处选择“国际交流处”,并将以上3份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请入口:校级印章使用申请

第五步: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经审核的《英文版在职证明》和《校级印章使用申请表》,到校办(文正楼315)用印。英文版在职证明经系统审核后不得私自修改。


2. 护照、通行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完成《常州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普通老师适用)、《常州大学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处级干部适用)

第二步:打印《申办函》,到人事处办理盖章手续。地点:科教城校区文正楼612,电话:0519-86330024

第三步:本人身份证、旧护照(如有)、申办函到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所需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