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关于申请常州大学2023年上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5    已浏览: 2475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常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常大【2019】123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上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

2. 参加项目前已提交经学院和国际处审核并同意的《常州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3. 2023年上半年已圆满完成境外交流学习任务(含线上项目)并于当年返校;

4. 在境外交流学期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申请材料

1. 常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总结(Word或PPT格式,250-400字,学习照片不少于2张);

3. 境外高校成绩单或项目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 境外高校学费或项目费用的汇款单或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 其他有助于奖学金评定的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材料,如获奖证书、推荐信等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1. 申请人将材料汇总为压缩包文件,以“奖学金+姓名+班级+学院”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2. 各学院将《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zzha0095@cczu.edu.cn;纸质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交至明行楼南五楼502室(国际交流处项目管理科);


四、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6:00(星期五)


五、咨询方式:

国际交流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顾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86330254

办公地址: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东区明行楼南5楼502室


注:

1. 奖学金资助金额、具体评审依据及程序,根据《常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常大【2019】123号)执行。

2. 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文件中的资助范围及标准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凡是有资助而隐瞒不报或者漏报,将暂停发放本批次的奖学金;

3. 国际交流处保留对常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实施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 XX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汇总表.xlsx

2.常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