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通知,现将我校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港澳台籍本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一等奖1 名,奖金 3000 元;
二等奖1 名,奖金 2000 元。
江苏省港澳台奖学金与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四、评选流程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提交上一学年(2023-2024年)课程成绩单,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各类获奖证明、志愿活动及学术科研成果等证明复印件;
2.上述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西区文约楼312室),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五、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4724
地址: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西区文约楼312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