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访公示(7月2日) |
发布时间: 2025-07-02 已浏览: 10 次 |
关于张亚东讲师赴新加坡带队开展暑期研学活动信息公示根据苏办发〔2013〕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学校因公出访人员身份、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及公务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应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 应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邀请,我校石油化工学院张亚东讲师拟持因公护照于2025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17日作为带队老师,带领学生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开展暑期研学交流活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举报,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7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国际交流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科教城校区文约楼310室,邮政编码:213164,联系电话:86330264。 附: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 国际交流处2025年7月2日 附: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
备注: 1. 留学、研修等境外长期行程可按实际情况填写; 2. 请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公布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