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及相关文件,现将我校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册就读的港澳台及华侨本科学生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三等奖1人;
台湾学生奖学金三等奖1人
三、申请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申请条件
1. 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选流程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并提交《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7日前报送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州市科教城西区文约楼312室),过期不再受理;
2.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建议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五、联系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4724;
地址:常州市科教城西区文约楼312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