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办或更新护照、港澳(台湾)通行证
(1)处级干部新办护照、港澳(台湾)通行证,普通教师新办或更新护照、港澳(台湾)通行证
第一步:填写并打印申办函(附件2),到人事处办理盖章手续,需办理港澳台地区签注的教师需同时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办理港澳(台湾)通行证签注申请》(附件4)。地点:科教城校区文正楼612,电话:0519-86330024。
第二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申办函到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
注:处级干部新办护照(通行证)后需及时向组织部报备,并将护照(通行证)交由国际处保管。
(2)处级干部更新护照
第一步:填写常州大学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相关领导审核签批后,将审批表原件交组织部,凭复印件国际交流处领取因私护照。地点:科教城校区明行楼505室,电话:0519-86330264)。
第二步:填写并打印申办函(附件2),到人事处办理盖章手续,需办理港澳台地区签注的教师需同时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办理港澳(台湾)通行证签注申请》(附件4)。地点:科教城校区文正楼612,电话:0519-86330024。
第三步:携带本人身份证、旧护照、申办函到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
注:处级干部更新证件后需及时将新证件交还国际处保管。
2. 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第一步:填写常州大学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相关领导审核签批。
第二步:将审批表原件交组织部,凭复印件到国际交流处领取因私护照、港澳(台湾)通行证。地点:科教城校区文约楼310室,电话:0519-86330264。
3. 办理英文在职证明
第一步:请在一网通办“在职证明”中下载生成中文在职证明。
第二步:从财务系统中导出带水印的工资单。
第三步:根据个人情况填写《英文版在职证明》(附件3)
第四步:登录“一网通办”—“办事大厅”-“校级印章使用申请”,申请行政公章(常州大学)和校长签名章,“材料审批主管部门”处选择“国际交流处”,并将以上3份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请经学院、国际处、校办审核。
第五步:自行打印系统审核过的《英文版在职证明》和《校级印章使用申请表》,到校办(文正楼315)用印。英文版在职证明经系统审核后不得私自修改